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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商标续展存在哪些误区?

作者:河北德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7 08:41:56

小商标成就中华民族大品牌,是每个企业的梦想知识产权商标代理对于企业来讲,即使业务做得再好,LOGO设计得再精湛,如果企业商标没有注册下来那就无法称之为一家完整的公司,商标不注册,创业=白忙。中国每年的商标申请量年年排名世界第一,现在全国的商标申请量每年200万件以上,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然而,商标申请数量如此宠大,这就对企业在起名时的要求更高。按照商标局发布的数据,商标驳回率已经达到了30%以上,因此,商标申请在起名时,一定要仔细考虑。

此外,对于自行查询商标的,还一定要分清商标分类时各群组的关系,比如:第30类,有人申请“食钰”,批准的商品是“茶、糖果、咖啡”,那么再有人注册“食钰”商标,用于“冰淇淋、调味品”等商品上则是可以的。虽然都在第30类,但群组不同,是不构成近似的。以上是关于商标起名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任何一家企业的发展,既要国际化的品牌价值,又要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品牌对企业有着无可厚非的意义,它是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承载着消费者对其服务于产品的认可。品牌的传承是品牌商文化绵延的命脉,这不仅背负着一家企业的地位,也背负着无数消费者的信任。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形成了属于自己独特的品牌,这样一个大爱与付出并存的国家,引导的企业和人们也亦如此。

在快速发展和扩张的过程中,行业往往伴随着名称的变更和地址的迁移。但很多企业在成长的同时,却忽视了商标也要与时俱进、变革。如果企业不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损失很大!本公司备有“商标变更”相关资料,并与您共享!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河北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旦对商标进行管理,不依法变更的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所以不要因为一个小原因失去一切。遵守法律程序更安全!一旦别人提出“撤三”,就无法提供直接使用的证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撤销他人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一经申请“三退”,不想撤销商标的,必须提供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但是,变更注册人名称的,不能直接提供以原注册人名义使用商标的证据,也不能采纳实际使用的证据。

这势必影响商标评审的结果,对注册人产生不利影响。企业变更地址,不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的,商标权可能丧失他人连续三年不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请求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无法联系商标注册人,注册人失去了回复的机会。商标局将视为拒绝答复,撤销其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要求其限期答复。企业地址变更,商标注册信息不随之变更的,注册人将无法收到商事法官的通知,丧失复审机会,商标有可能被宣告无效。

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但是就目前商标市场来说,注册商标的成功率还不是很高,所以很多人选择进行商标转让。那么个人自行进行商标转让有哪些风险呢?

1、买家可能购买到虚假商标对买家来说,较大的风险之一,就是买到失效,或虚假根本就不存在的商标。这个时候,商家即便得到了一个商标标志,但它也有可能是失效,或是存在债务贷款等情况。卖家就是利用商家们对商标知识,了解和熟悉的不够全面这点,从而实现自己不法的目的。

2、不懂得如何转让和买卖商标假使商家们想要在私下转让商标,这个时候除非商家十分熟悉和了解,整个商标的转让买卖流程,否则私下转让商标的商家,就很难完成整个转让过程。甚至交易的安全,都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一般来说,商家们转让和买卖商标,都需要评估商标价值,确定价格,然后就是签订具备法律效应的合同,最后则才是办理商标权的转让流程。需要向商标局递交商标转让申请,直至申请通过审查,得到商标核准转让证书后,该商标转让和买卖才算彻底完成。

3、商家可能买到不完全或完整的商标我国法律中有过相关规定,商家们转让商标的时候,必须要连同近似商标也一起转让。除此外,假使该商标是多个商标样式的组合商标,那么此时商家也应当连同整体的所有商标一起转让。一旦买家不知道这点,那么买家就很有可能利用这点,只转让一个近似商标给买家,或是只转让一个组合商标的一部分商标给买家,无论是那种,买家在今后都不可能能更好的使用该枚商标。

很多商标申请人对于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可能都等不起,比较着急使用商标。又或者自己想要的或已经在使用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还想要继续使用这个商标的话都只能购买商标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了。下面,我们公司为您介绍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

我国《商标法》第42条针对转让注册商标做出了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两者共同向我国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其实就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使得权利人发生变化。而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应是在同种商品上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或相同的商标都要获得转让许可,就是所谓的一并转让。而在限期内没有一并转让的,那么注册商标将视为放弃申请。

一并转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公众对于商品的误认和混淆。有效的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对于转让的商标如果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以及有不良影响的,我国工商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不予核准的原因。如转让成功后,那么自公告之日后受让人的商标专用权就真正享有了。

其有效期可能是10年,可能不足10年。正在申请阶段的注册商标进行转让也是我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整个转让过程一定要真实准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不注意可能就会导致商标转让失败或者转让的商标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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