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商标注册的详细流程
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那么石家庄商标注册后是永久性的吗?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
2、6个月内未申请商标续展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3、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一、拼音法
像华为、安踏、苏宁、中国平安的商标logo,瞬间国际化了有木有。
二、音似法
国美电器、美的、海尔商标都是用的近似音来取名商标的。
三、首字母法
中兴手机、JDB、太平洋保险、比亚迪等等取名是选取的首字母来作为商标LOGO的。
四、英译法
中国人寿、农夫山泉、银联等等采取的是英译法来取名的。
五、含义法
腾讯、创维、携程等等采用所赋予企业的含义来取名设计商标。
此外,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个残酷的事实:商标、域名注册日益困难,拼音法、首字母法、英译法等简单直白的方法很可能因为商标域名已被他人注册而行不通!因此现在更多的企业选择音似法及含义法!
石家庄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商标注册后,商标局审查会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驳回;或是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部分驳回。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以后,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商标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三卜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驳回复审决定有两种结果:一是裁定核准,对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二是维持驳回决定。如果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仍然不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实践中,驳回复审案件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驳回复审裁定书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一)依职权的撤销
由于使用了法律所禁止注册的标志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之商标的撤销,商标局可以主动依职权进行。具体情形包括:
1.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而进行注册的商标,即使用了法律禁止使用并禁止注册的标识作为商标而注册的情形。
2.违反《商标法》第11条和第12条的规定而进行注册的商标,即使用了法律禁止注册但不禁止使用的标识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3.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石家庄商标注册的。
4.商标专用权人实施下列商标违法行为的,商标局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3年没有使用注册商标的。
5.商标专用权人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依申请的撤销
1.得申请撤销商标权的事由。
注册商标侵害了其他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具体情形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注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
(4)注册商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例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装潢设计或者外观设计等权利,则相应的权利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申请撤销的期限限制。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限制。
(三)撤销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
1.具有溯及力。因注册商标争议或注册不当而被撤销的,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在该商标撤销之前他人在相同和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和该相类似的标志不构成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2.例外。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四)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法律救济
1.15日内申请复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30日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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